简介:
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中心小学是广东省一级学校,位于珠江狮子洋畔,羊城新八景之一的莲花山下的石楼镇城区中心。石楼中心小学历史悠久,是一所设计新颖、布局合理、环境幽雅、充满生机的小学。校园主体建筑呈“品”字形结构,寓示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。校园占地21713平方米,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,绿化覆盖率达66.09%。学校设有数字课室24间,专用室场30多个。教学仪器和电教器材按省一类标准配齐。已建设闭路电视系统,校园网络系统,是广州市、广东省电化教学优秀学校。
石楼中心小学前身是召棠书院,创建于1907年,期间曾三迁校址(召棠书院、荔枝园、沙浦路),数易校名,跨越两个世纪,走过了102年的风雨历程。1995年,被评为广州市一级学校,1996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。学校现有教学班25个,学生1161人,在职在编教师59人,其中本科学历46人,小学高级教师38人。学校先后培养南粤优秀教师4人,现有广州市特约教学研究员1名,区新课程实施学科中心组成员7名,区名校长研究室研修人员1名,名教师研究室研修人员1人。
地址:番禺区石楼镇沙浦东路36号
联系方式:020-84861441
公立
省一级 专业学科类
招生简介:
1.“人户一致”是指申请入读儿童的户口地址与其父母(监护人)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,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%,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。
2.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:在解决该小区及附近居民符合“人户一致”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,所有剩余学位,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1-5年级的业主(指购房并收楼)子女。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,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。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,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。
3.不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的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,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。
4.上述是现已开办学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,若有新公办小学开办,则新开办学校区域内的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有可能作相应的调整。
5.各校招生人数中包含预留解决将户口迁至该招生范围且符合“人户一致”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,预留学位数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而定。